超载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相关保险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按照现行法规,超载并不属保险公司免除赔偿责任的范畴之内。因此,若因交通事故而致驾驶车辆上的人员及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无辜受害者出现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应依照法定条款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