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存在如下差异:
首先,所有权代表了主体依据法律所赋予对自身财产的全面掌控权,即包含了所有者对该财产在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置等各个环节中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反之,使用权则表示何人在尊重并维持财产所有人原有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合法地行使对该财产进行利用的权力。
其次,拥有所有权的个人或组织有权自主决定如何处理其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将其转让、赠予给其他个体或机构;
然而,享有使用权的一方却无权将其正在使用的财产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