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消费者务必以书面方式,例如挂号邮寄邮件、传真或者通过电话,向开发商明确表达其
退房意向及原因。
其次,认真敦促开发商在收到消费者退房通知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
全权负责完成
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所有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的解除或终止工作。接下来,仍需一再强调开发商应积极
履行义务,确保将消费者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如数退还给他们。
最后,消费者务必要完成停止向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者贷款银行继续
偿还贷款的各项程序。至此,消费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所签署的
借款合同即告解除;
同时,在开发商全面退还消费者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之后,其与购房者之间曾签订的
房地产买卖合同也随之正式解除。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