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房屋评估原理。在商品房销售领域,通常采用建筑面积作为计价单位,而部分商家亦可选择以套内建筑面积或按照包装为单位进行计算;此外,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往往由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两部分构成。因此,在开展评估工作之前,有必要
首先确定合同中具体所约定的计价标准,并确保所采用的测量手段准确无误,得到的数据精准可靠。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准确地推断出实际使用面积是否低于合同所载明的面积限定值。
(二)细致查阅合同条款,根据约定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1、如果差值在3%以内(含3%0,则开发商据实退款;
2、如果差值在3%以外,
首先可以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你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你的已付房价款退还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其次,有权不退房,差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给,面积差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