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遇到此类情况,首选应当寻求开发商的协助解决。倘若房屋的质量瑕疵已经严重到对日常居住构成实质性的困扰,那么作为购房者,您将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然而,若是其缺陷尚未达到影响实际居住的程度,开发商便需负责进行修复工作。如果开发商拒绝执行此项义务,或者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复,那么购房者有权选择自行进行维修,或是委托第三方来完成,而由此产生的修理费用以及在维修过程中导致的附加损失,均须由开发商负责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