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遇到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您有权找到其开发建设方进行妥善处理。倘若此问题对您日常生活的正常居住和使用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困扰,您作为购房者可以提出请求,要求撤销该购销合同并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而倘若此类问题并不足以使您的居住使用受到较大程度上的损害,那么作为地产开发商,将有义务进行修复工作。若开发商拒绝履行维修职责,或在合理期限内迟迟未能完成修复事务,那么购房者则可行使权利,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修复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相关损失,均应有开发商全权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