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情况下,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禁止之情由,购房者退房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理应将其所收取的购房款悉数退还至购房者。然而,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坚决拒绝按约返还退款,首当其冲的处理方式为购房者与相关开发商进行交涉以寻找共识,明确各自的应当承担之责任,以便于妥善处理退还购房款事宜。如经过充分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购房者有权依法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