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是可行的。首先,购房方与售房方可以经双方充分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该合同,或者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某些特定情况,自这些情况发生之日起购房方便可向售房方发出退房通知书,在通知书抵达售房方之时,房屋买卖合同也将自动解除,从而完成退房程序。然而,若未能满足相关的退房规定和要求,则通常无法实现退房;若强行要求退房,依据合同约定可能会面临支付违约金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