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发生严重违约行为,购置房产者有权解除此项合同协议,提出退款要求并对其违反合同规定之行为进行追责索偿。具体而言,有如下三种情形需要我们关注:
1、延期交付房产期限已经超出了事先约定的时限。
2、该房屋整体质量无法达到当事人在合同中所约定的相关标准,经过维修亦或是重建依旧未完全达标,那么购置房产者就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3、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自身的过失导致购房者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获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购置房产者也同样有权力要求退房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