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擅自决定将该房产转售于他人、未经买方许可便擅自更改了房屋的构造设计;或是无缘由地导致房屋交付时间较原定合同规定出现逾期现象、甚至存在严重影响到屋主居住水平的房屋质量问题,抑或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不动产物权的过户手续等等情况发生时,都应当被认定为是开发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