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房产面积缩水问题时,允许房地产开发商以违约行为为由进行承担相应责任之举。倘若证明所购得房产之面积存在误差且其绝对值超出了3%的标准,那么在此情况之下,购买者便具备了解除合同的合法权益。若因房产面积差异而引发了相关争议,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