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中的住宅房屋具有明确的质保期限。若由于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争议并采取司法途径寻求解决时,则应遵守相应的诉讼时效要求。普遍来看,这类诉讼时效通常定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