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墙体裂缝并不一定代表着质量问题。若这类裂缝是由于建筑材料热胀冷缩或者受环境气温变化影响而产生的现象,那么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被允许出现的,也就不能将其归类于产品本身的质量缺陷中去。然而,当发现墙体出现的纵向贯穿线条式的裂缝,或岩石下沉引发的墙体裂缝时,这些都无疑可以被视为是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所致,进而被认定为由此导致的楼房质量问题。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6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