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所引发的诉讼程序若适用简易速决方式进行审理,通常可在三个月之内获得最终裁定结果;而如选择采用普通流程进行处理,则整体时间跨度为六个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确需延长审理期限,经过法院审批后最长可再延长六个月。然而,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审理时限,必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待其批准方可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