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履行其应负之责出现违约行为,则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负责承担起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倘若有关购房协议已经明文规定了对于违约所应支付的赔偿标准,那么业主们便需依照这份协议的规定交付相应的违约金。反之,如果协议并未明确规定赔偿标准的,这就意味着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存在着协商解决的空间。当双方经过协商仍无法得出满意的结果时,业主要求相关行政部门协助出面干涉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主要包括:逾期交房;面积出现误差;设备装修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变更规划设计;房屋质量不合格;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