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法规明确定制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应具备的最低保障期限,这个期限是指自房地产业主入住之日起,房产开发商所承担的维修责任以及保修期。然而,大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时限都超过了这个既定时期。他们通常会对业主承诺房屋的保修期限,这些承诺期往往基于开发商与建筑公司达成共识并经过确认的期限,再减去房地产品质验收至出售之间所消耗的时间。因此,这些延期的房屋保修期与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保修期相比,往往显得更为短暂。有时候,业主在收楼后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已经超出了保修期限。实际上,对于房产的保修期限,业主和开发商都是有权进行协商的,这也需要我们在签订购房合约时要格外关注所附带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以便清楚了解其所承诺的保修期限和开始日期;如果你觉得保修期限过短,你有权与开发商商议,签订相关附加协议。接下来,让我们来详细了解房屋保修期所覆盖的内容和具体时间:
1.基础设施工程、基础工程以及房屋建筑主体架构工程,存在于设计文件之中且设计文件规定其功能使用寿命不应低于;
2.屋面防水工程、包括卫生间及放置日常生活用品的房间、以及外墙上具有防水性能要求的部分,此类工程的保修期限为五年;
3.供暖和制冷系统的保修期限按照两个采暖季节和两个制冷季节划分;和;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
5.装饰工程,其保修期限同样设定为两年。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商品房的保修期不得低于施工单位向房地产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中规定的保修期;如果保修期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则保修期不得少于规定的最低保修期。”因此,购房者的保修责任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但实际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施工承包商,保修期以施工承包商向房地产开发商承诺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