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直接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操作。
在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后,建议向所在地区的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事务可由雇主或劳动者本人完成。
一旦成功认定为工伤之后,请于患者康复或达到法定的医疗期限以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鉴定申请,以确定受伤程度以及是否符合伤残等级标准。
紧接着是待遇审核环节,请员工或其所属单位携带医院提供的治疗费用票据、经过确认的工伤认定凭证、劳动能力鉴定证书等材料到社会保险中心进行待遇审核请求。
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将会发放相应的工伤待遇,其中包含了医疗费用以及伤残津贴等各项补贴。
若在此期间劳动者选择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伤残职工将享有一次性的就业补贴和医疗补贴等多种优待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