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触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若已然犯罪完成,那么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其应承担以下相关刑罚:当行为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在明令禁止的捕鱼区域或季节内进行捕捞作业,或使用了被禁止的捕捞方式或工具,且其情节较为恶劣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并处罚金等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条
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