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领域中,当因物业服务提供商之过失引发业主受到人身伤害事件时,物业服务公司须承担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若物业公司无任何过错,则无需承担此项责任。
再者,如物业公司确实存在过失,且受害者对于事故造成的后果亦有可责之处,则受害方与侵权方将依据自身所犯错误的严重程度和原因比例分别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倘若受害人并未承担过失责任,则物业公司需独自承担所有相关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