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纠纷案件的诉讼流程通常包括立案、送达、答辩以及开庭审理四个阶段,以上陈述的所有时间均基于案件整体进程的顺利进行而估算出的初步预估。就一般的情形而言,此类诉讼的顺利完成大致耗时为三至六个月之间。对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商铺纠纷,一般情况下可在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得出裁决结果;然而,涉及到适用普通程序处理的商铺纠纷,则需在六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得出裁决结果。此外,若因案件的复杂性及重要性等原因导致必须延迟出判决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在经过特别许可后,最高规模延长期限可被批准延长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