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选择退货的。当您作为购房者,若能与出售方达成友好的协议,从而达成解约的共识;或是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货条件,以及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向卖方发送退房通知,当这封函件顺利送达到出售方手中时,便相当于宣告了房屋销售合同的实际解除。然而,如果不满足上述提到的退货条件,通常您无法轻易地选择退房。若在此种情况下强制性要求退房,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