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后选择退房并无明确的时间限制。当开发商因为某些理由无法履行其义务,即构成了实质性的违约行为,此时,作为购房者的您便具备了解除合约、退回所购房屋以及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三类具体的情况需要重点考虑:
首先是逾期交房已经超出一定的期限,
其次是房屋结构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经过特殊处理也无法达到双方原先达成的质量标准,
最后则是因开发商的过失造成购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合法获得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