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
商品房退房事宜,必须遵循特定的时间限制。
2、当超过该时间段时,若未采取相应的
退房流程则会丧失法定的
退房权益。
3、依据法律规定或双方
当事人之间的实际
合同条款,在未经对方当事人催告的情况下,解除权的行使需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通常这一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4、然而,如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则
消费者有权在解除权产生之后的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