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开发商违约并请求退房事宜的详细处理流程如下:
首先,购房者应通过挂号信函件、传真或者直拨电话等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告知您的退房意愿。
其次,我们有责任敦促开发商在收到退房请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全权负责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解除或终止所有相关合同和协议的所有程序。再者,我们还需协助督导开发商尽快将所有购房款项无条件地回馈至购房者手中。
最后,妥善办理停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以及贷款银行按月还款之手续。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