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一种犯罪行为:合同诈骗罪。其中一个典型案件就是所谓的“一屋二卖”现象,即卖家先后或同时,按照两个不同的买卖合同,向两位不同的买家出售其持有的某一房屋。在此过程中,卖家通过与第一位买家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来获取对方所支付的购房款项,而嗣后,却私自将上述房屋转移至另一位买主名下,此时便触犯了刑法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