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争议的诉讼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按照相关法律条款,涉及房地产争议的普通诉讼时长恒定在三年之内,这是从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可能遭受侵害以及义务方的行为举止开始算起的。然而,如果有其他法律对此有所特别规定,就应全盘遵照那些法规实施。但是,若当事人所受权益损失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也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