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者与
购房者签署完
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又擅自将该房产再次出售于他人;
2、未经
消费者明示同意,批准对住
房建筑结构进行变更;
3、无合理原因与原定的承诺合同相比,
延迟交付具备
法律效力的商品房;
4、没有及时依法完成所有权转让手续等相关事宜。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
当事人可以请求
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
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
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
担保人对
债务人应当承担的
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
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