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延期交房问题在发出催告通知后的3个月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解决,那么此时买方有权选择退房。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房产或买方未能及时支付购楼款项,经过书面形式的催告之后,倘若各方仍旧未能在3个月之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合约的请求,这一要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除非买卖双方曾以其他书面方式另行协商并达成了决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