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购房合同会在签署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交付到您手中。然而,若您所签署的是商品房预售合同,那么该合同的交付时间可能会提前至签订后的三十天之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过程中,开发商必须要与购房者签订明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开发商也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向预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第二十七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