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第二次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应于收案起7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决策,收案之后则须在总计三个月以内完成案件的审理和结案工作。具体而言,针对对裁判结果提出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理期限,必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进行。而对于对裁定结果提出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