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且逾期期间达到或超过了三个月,则购买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以双倍返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赔偿。在此情况下,退房过程通常涉及以下三个环节:
首先,购屋者须向开发商提出明确的退房请求;
其次,开发商需在收到相关的退房通知后的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退款手续处理;
最后,若开发商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义务,则需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购买者。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