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具体规定:
首先,若购房者与房地产开发商在双方签署的房屋销售协议中已经事先就逾期交付房产所产生的罚金金额作出了具体约定,那么购房者可依照这一条款中的相关数额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违约金的请求。
其次,如果双方的协议中并未对罚金金额做出明文规定或者明确表述,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支付的房款总额,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再结合逾期时间来计算出合理的赔偿金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