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二手房纠纷专题 > 一房二卖是否诈骗

一房二卖是否诈骗

一房二卖是否诈骗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7-26 16:06:51 已帮助118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一房二卖是否诈骗
关于“一房二卖”的性质是否归类于诈骗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细致分析:针对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见的一房两卖事件,通常并不具备诈骗犯罪的特征,仅仅被视为民事纠纷的一种表现形式;然而,假如在对某一房屋已经签订买卖合同并转手他人之后,卖方以不正当手段占有购买款项为主要动机,借助虚假陈述和掩盖真实信息的方式来欺骗第三方,进而再次将该房屋售予第三者,最终导致第三方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值得注意的是,民事欺诈刑事诈骗之间的关键差异在于,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着“非法占有”的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