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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购房资格定金可退幺

倘若购房者在尚无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交付了定金,通常情况下是能够要求返还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因政府出台新的房地产限购政策,导致买方原本具备的购房资格丧失,此时买方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因此其所缴纳的定金应当予以全额退还。然而,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就已经出现了限购新政,那么买方则需要对此承担主要责任,此时定金是否应该退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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