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房屋所交付的定金退还事宜,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合意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那么定金即可全额予以退还;
(2)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且定金退还构成了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根本性违约行为,则购房者将失去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