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之相关法律法规,在购房者签署书面正式购房合同之后,若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违约现象发生,则需依照法制精神履行其应负的违约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购房违约金的设定主要目的在于弥补守约方所遭受的经济损失,然而,其实际赔偿金额应当控制在实际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三十范围以内。如若购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和增减。至于具体的调整幅度及数额,则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