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购买合同更名之事,需按照具体的情况区分处理,遵循相应的程序步骤进行操作方可完成:
1.预付款登记之前:在这一时期内,购房者若是有意改变购买方的姓名或者增设购买人,相比之下,所涉及的相关手续较为简便易行。
2.预付款登记之后:若新增加的购买人与原购房者存在直接的血亲亲缘关系,则可以在预付款合同上进行更名,办理此项业务时,应当提供经过公证机关认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对于其他非血亲关系的购买人,则应当按照预付款转让的程序进行办理,即由原先的购买人提出申请,撤销原有的合同备案记录,然后再重新签署新的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