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被施以财产保全的房地产,要想解封处理,通常需要耗费大约七个有效工作日;同时,房产的查封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越连续的两年时间。如果申请执行人有意申请延长该期限,新的有效期同样不得超过一年。在查封、扣押、冻结的期限到期之后,若人民法院未能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则原有的查封、扣押和冻结效力将自动消除。在处理房地产解封事宜时,您必须及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材料,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