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诉讼案件中,必须提交以下相关证据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有关遗产分配或者赠与协议的书面文件、买卖合同文本及其他商业交易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和历史过户记录等等。同时需提供证据来表明该房屋属于个人单独所有抑或是多人共同拥有;此外,还需要提供缴纳房产税费等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权利人自身已经切实履行了作为产权人应尽的各项权利与义务;最后,还需提供关于房屋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管理权等方面的详细证明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