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原告必须前往具备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交
起诉材料,其中包括详细完备的
起诉申请书及相应副本,以及足以支持其
诉讼请求的各种
证据。
其次,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原告需要提交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材料。有些法院会在收到这些材料后立即接受
立案,而另一些法院可能会在接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
当事人作出是否立案的回复。在法院明确表示同意立案后,原告应当及时支付
诉讼费用,这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因为通常情况下,诉讼费用将由
败诉方承担。如有必要
申请财产保全,原告可在立案之时或者随后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一旦完成了
立案程序,只需耐心等候法院的处理结果就好了。若立案得到批准,法院将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原告案件已被指定给哪个法官审理。从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的第5日,受理案件通知书及
起诉书副本将送达被告处;被告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答辩,并应在15日内
递交书面
答辩状副本;同时,法院也应在同一期限内向原告送达被告的书面答辩状。在此期间,并非所有案件都能以调解方式解决;对于无法达成调解的案件,将进入到正式审判阶段。在送达过程中,如果无法通过常规方式实现送达,法院将采取
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起诉书和开庭
传票送达至被告所在地。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
诉讼,法院会通过公告形式将
起诉状和开庭传票送达被告处。一旦公告完成,法院便会按照既定流程进行送达、开庭以及判决。法院成功执行送达操作后,将会按计划安排开庭事宜,届时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确切日期与时间。在开庭结束之后,等待判决自然成为最为紧迫的任务之一;然而,如果当事人对判决结果并不满意,他们依然拥有上诉的权利。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