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购房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存在瑕疵或问题,购房者可参照先前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逐项对比和比较。针对所发现的房屋质量问题,则应依据法定程序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维修及相应损失赔偿的申请。若因房屋主体结构的质量未能符合相关标准,从而导致无法按期交付使用,或者在交付后经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房屋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那么买方将享有权利选择解除购买该房屋的合同,并且有可能要求开发商返还全部已支付款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