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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怎样退购房定金

滕州怎样退购房定金
随着经济的发展,购房提上了大多数家庭生活的日程,很多家庭可能为了子女上学考虑,会买一些学区房或者交通方便的二手房。在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购房纠纷有:过户纠纷、支付纠纷、房屋质量纠纷以及承诺未履行的纠纷。由于二手房的交易会更加复杂和多变,因此,广大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应详细考察,慎重决策,并且签订一份条款完备的购房合同,这样,才能欢欢喜喜地安居乐业。
2024-07-27 10:42:03 已帮助11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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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怎样退购房定金
如贵方欲撤销先前所购买之房产的定金交易事宜,我方建议您与出售方保持良好沟通并进行友好协商。关于购房者定金能否归还,以下五种特殊情形为您详细解读:
首先,若开发商标注人在与买方签订预备性认购协议后,于既定时间范围内将已由买方选定的房屋再度转售予他人,致使未能按预定计划正式签署合约的情况发生,则开发商标注人有责任向买方支付双倍定金以示补偿;
其次,若开发商标注人未能取得商品房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或者由于其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无法顺利签署正式合同,乃至因此导致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出现,开发商标注人仍需向买方全额退还定金并承担买方可能蒙受的任何经济损失;再次,若双方仅因在正式合同及其附属协议中的具体条款上存在分歧,且此分歧与预备性认购协议的内容无关,从而导致最终未能成功签署合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不视为违约行为,此时,开发商标注人亦应全数退还买方定金;另外,若预备性认购协议中对于房价、建筑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要素未作明确约定或约定含糊不清,以致双方就此类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并最终导致正式合同无法顺利签署,在此情况下,开发商标注人同样须向买方退还全部定金;
最后,若因非人为因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缔结,出售方亦必须将定金原封不动地返还给买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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