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所购买的物业,应寻求向当地房产管理局或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和求助。尽管延期交房构成了一种违约行为,但是关于其违约责任的承担,仍然需要依照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约定。若在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则可参照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来确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至于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由相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予以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