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开发商已经破产,导致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寻求政府住房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的帮助。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如果房子的主要结构质量存在缺陷且无法达到交付使用标准,亦或是在房屋交付后的验收阶段被证实确实存在主要结构质量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取消购买合同并得到相应的赔偿损失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