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品房出现烂尾现象导致无法如期交付,业主有必要考虑申请停止偿还住房贷款(简称“停贷”)。针对这一情况,申请方式及流程会因具体情形而有所差异:
(1)、与提供贷款的银行进行沟通协商在这个过程中,业主需准备并携带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合法身份以及与该银行所签订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等文件,前往发放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寻求暂停偿还房贷的可能性。如果双方达成共识,则可签署相应的协议或合同。
(2)、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业主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那么他们需要携带相关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等文件,向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住房抵押贷款合同。一旦上述合同被解除,业主便有权停止偿还贷款。
(3)、寻求政府部门协助如果业主希望通过政府机构来解决问题,他们需要携带相关证件、购房合同以及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等文件,前往住建部门提出申诉,请求解决房屋交付以及房贷偿还等方面的问题。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