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在1万元以下的诉讼费用为50元;然而,若违约金超出了1万元的范围,则需依照所涉及标的额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来缴纳相关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其受理费需分别按照下列特定的标准进行收取:(一)财产案件将依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按照以下比例分阶段累加计算后进行缴纳:
1、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未超过1万元,则每件案件只需缴纳50元的受理费;
2、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2.5%的比例进行缴纳;
3、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2%的比例进行缴纳;
4、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
1.5%的比例进行缴纳;
5、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1%的比例进行缴纳;
6、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9%的比例进行缴纳;
7、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8%的比例进行缴纳;
8、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7%的比例进行缴纳;
9、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介于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需按照0.6%的比例进行缴纳;
10、若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款总额超过200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进行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