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交易中,缴纳定金是常见的约定之一;而符合相关规定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够将所缴定金如数退还。如承担定金支付责任一方严格遵循合同约定,那么这笔定金应当予以扣减并抵扣相应的价款,或者全额退还;若履约过程中出现无法归咎于任何一方的客观原因,则定金可以全额退还;
然而,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履约失败,那么这笔定金便可被退还且金额为原金额的两倍。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