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所需时间通常为三到六个月不等,具体的审理周期需依据案件的真实情况及司法程序实行而定。若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审判过程采用简化程序,则可能会在三个月之内完成;反之,若采取常规程序进行,则一般会在六个月内结束审理工作。但如存在特殊因素,须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适当延长六个月的审理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