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套房产被两次出售的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解决策略如下:
1.假设在两份买卖合同都未实际执行的前提条件下,我们应该坚称签订最早的那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有一个买家已经成功地获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需要坚守物权优于债权这一基本法律原则;
3.如果没有任何一位买家能够成功地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就需要遵循占有优先的原则来确定房屋的归属;
4.如果其中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义务,那么我们就需要坚持已履行的合同优先原则。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