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协议照片虽可视为一种证据材料,然而它所具备的法律效力或许会有所局限性。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条款,原始凭证的法定可信度通常要高于副本抄本。因此,尽管照片能证实商品房预售协议的确实存在,然而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仍有可能需要借助其他更为有力的证据例如合同原本、经过公证处公证过的文件等等来进一步提升该证据的说服力。若该张照片图片清楚明确、无任何缺损,且能与其他证据形成紧密呼应,那么,或许法院会将之认可为可用作证据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